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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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简介


   科学数据是人类社会科技活动所产生的基本数据、资料,以及按照不同需求而系统加工的数据产品和相关信息,具有明显的潜在价值和可开发价值,并在应用过程中得以增值,是信息时代最基本、最活跃、影响面最宽的科技资源。
    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是在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统一规划、政策调控和相应法规的保障下,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离散的科学数据资源,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网络化、智能化的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实现对科学数据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及其高效利用。从而为科技进步与创新、政府决策、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科学数据资源的强有力支撑。它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持续性和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数据内容服务的明显特征,是我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创新体系中急需发展的现代科技基础设施之一。
   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是政府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一项举措。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作为我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组成部分,旨在整合离散的科学数据资源,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网络化、智能化的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如同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媒体、网络教育一样,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又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项全新的管理工程,它的建设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并以此带动社会信息化,推动信息产业化。
    一、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全面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为主线,立足我省区域特点和产业特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构建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的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为有效改善我省科技创新的条件和环境,建设我省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和“一线两带”建设提供科技基础保障和条件支撑。
    二、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目标
    力争在2007年之前,完成对陕西省科学数据资源的大普查、分析和整理工作。到2010年基本建成由陕西科技管理数据中心、陕西气象数据中心、陕西测绘数据中心、陕西水文数据中心、陕西地震数据中心、陕西农业数据中心、陕西林业数据中心、陕西中药数据中心、陕西能源化工数据中心等基础科学数据群组成的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形成陕西省科学数据分级分类共享服务体系,实现科学数据资源的共享,满足科技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原则
    1、依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中对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的总体要求,并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既有陕西省特色,又能与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对接的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系统。
     2、按照“统一规划、分散自建、集中发布、数据共享”的原则,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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